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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經歷的南溪土地改革
我叫劉德文,今年75歲,南溪天生(現為長興鎮)岫云村胡家嘴人。
解放時,我19歲,為了躲壯丁,作為農村積極分子的我參加了村上成立的農會組織,并擔任了村武裝部長。1950年正月間到縣武裝部參加了半個月的短訓,短訓結束后開始訓練民兵,維持當地治安。不久后,即1951年3月我作為川南農民代表又參加了在瀘州舉辦的第三期農訓班,培訓了三個月。回來后就有四大任務,即:清匪反霸、減租退押、土地改革、抗美援朝。當時地我負責原東巖鄉、天生鄉兩個鄉的宣傳工作。宣傳后就開始搞土地改革。
大約是1951年6月,縣土改工作隊隊長彭世云(高縣人)到四區即原長興、天生、仙臨、石公片后,我被編入本鄉(即天生鄉)胡嘴村(現長興東升村)當土改隊員,當時的隊長叫傲應洲,另外還有姓王的同志也作為隊員,我們三人一組,負責胡嘴村的土地改革工作。這次土改工作結束后,我就到了白云鄉(原石公鄉)參加整風。整風結束后,又參加第二期土改,即到白云鄉的同心村當土改工作隊組長,與王金平(石鼓鄉人)一起。本期結束后又參加整風。(注:當時留賓作為縣第一期土改,由北京土改隊搞點)。
在天生鄉胡嘴村搞土改時,我們是先發動群眾。我們土改工作隊主要是進行訪貧問苦,對那些苦大仇深的人采取訴苦教育,村上召開村民大會。
建國初期
當時村民很積極地參加,還采取了唱歌的方式激發群眾。我們還挨家挨戶到農民家中,利用晚上時間開會,作思想發動。群眾發動起來后就劃分階級成分。當時劃分為貧(雇)農、中農、富農、小土地出租、地主,其中還有反動富農、反動地主之分。階級成分劃定后,結合訴苦教育,提高了貧苦農民當家作主的覺悟。特別是對惡霸地主、反動富農等罪大惡級的,廣大貧苦農民最仇恨他們,我們就發動群眾對其經濟上如金、銀、財寶進行沒收、分攤。如大地主羅官廷的愛人死后,已成干尸,群眾將其棺材內藏的玉鐲、布料等翻出來分了。這樣,地主們的經濟被打垮后,我們就召開群眾大會,讓地主交土地契書并當場燒毀。土地交農會管理,一切權利歸農會。然后就分土地等。將地主們的田土總面積加起來,按本村人口進行平攤,不分階級成分。當時我所在的村 ,一人有七挑田,土有一斗左右。分配方式上是貧雇農就先分好田好土,自耕中農不動,地主則分劣田劣土。還將地主的房屋分給貧雇農住,地主則被攆出來住山坡上的草棚棚,另外還分斗地主后的勝利果實,包括衣物、家具、糧食、耕牛、農具等件,貧雇農也優先分得耕牛、農具等大件,而積極一點的中農則只能分得一點衣物等件。
第二期土改我在白云鄉(原石公鄉今仙臨鎮)同心村當土改組長。整個土改的過程與胡嘴村差不多,但有兩個特點,就是一個是群眾亂棒打死了一個反動富農;另一個是第二期土改時,“農民法”最兇。被群眾亂棒打死的一個反動富農叫曾懷清,其罪大惡極,一是抓壯丁最兇,二是奸污良
家婦女,本地凡漂亮一點的不論是大姑娘還是年輕婦女都要被奸污。當時縣土改工作隊隊長彭世云叫人將曾懷清關起來,并要斗爭他。同心村村長李玉橋在村上通知斗爭曾懷清時,群眾積極性空前高漲。我就馬上通知貧雇農團開會,叫他們不能打,怕打死。但開會斗爭時,其中一個母親先起來斗,向群眾訴說曾懷清曾在去毛橋半路上一個瓦窯處將其女兒強奸一事,此女的父親一聽氣憤之極從背心處抽出一根短棒就朝曾打去,其他群眾則群起而攻之,將其亂棒打死,后報上面備案了結。另外,就是第二期土改時,“農民法”最兇,有一種“農民法”叫座“洋房子”,即貧苦農民們自發地用鐵絲、篾條比做人身體大小做成籠子,在數久寒天將地主的衣服脫光,再將渾身上下有鐵釘釘的“洋房子”箍在其身上,讓其周身被釘、動彈不得 ,直至血肉模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