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 告
為進一步加強南溪城區停車秩序管理,營造安全、暢通、有序的交通環境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四川省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實施辦法》《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》等相關規定,從即日起,宜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管六大隊、宜賓市南溪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南溪區人民政府工作部署,將在城區范圍內對車輛亂停亂放進行整治。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機動車、非機動車必須在統一規劃的停放點停放,做到進點停放、有序停放、同向停放,車身不得超出停車泊位線。嚴禁在城區未設置停車泊位的主次干道、人行道停放車輛。
二、嚴禁在農貿市場、醫院、校園、廣場、超市、住宅小區等場所出入口和消防通道及其他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入口停放車輛。
三、城區內單位、企業、個人擅自占用門前公共資源,私自設置、圈占停車泊位的,請相關行為人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自行拆除。
四、對于違反通告規定亂停亂放的車輛將依法予以處罰、拖離。不聽勸阻或阻礙執法、妨礙執行公務的,公安部門將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,情節嚴重、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請廣大市民朋友予以理解、支持和配合,自覺遵守法律法規,文明駕駛、規范停車,共同創造有序、安全、暢通的城市環境。
宜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管六大隊
宜賓市南溪區綜合行政執法局
2024年7月19日